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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航立新规:若机票超售行李遗失,乘客可获赔偿!

浏览次数:5421 发布时间:2020-12-28
据报道,为了保障飞机乘客权益,加拿大将于今年12月15日起实施新规,规定航空公司遗失行李或因机位超卖而令乘客不能上机,都得作出赔偿。
加航立新规:若机票超售行李遗失,乘客可获赔偿!

据报道,为了保障飞机乘客权益,加拿大将于今年12月15日起实施新规,规定航空公司遗失行李或因机位超卖而令乘客不能上机,都得作出赔偿。


加拿大运输部长马克·加尔诺宣布,超卖机位的航空公司得赔多达2400加元(约合12324.48元人民币),至于遗失行李,则最多提供2100加元(约合10783.92元人民币)的赔偿。不过,旅客必须在120天内提出赔偿申请。


据报道,新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经营在加拿大起降航班的航空公司。当航空公司要求乘客放弃其机位时,补偿额为延迟0-6小时900加元、延迟6-9小时为1800加元、9小时或更长时间为2400加元。


新规还要求,若在乘客登机后3个小时都未能从停机坪出发,航空公司必须安排乘客下机等候。


而自12月15日起,若航空公司在可控制范围及与安全无关情况下延误或取消航班,最高赔偿额为每名乘客1000加元,并得向乘客提供饮食及住宿,为他们重新订位。若有需要,可为他们提供别家航空公司的机位。但新规不适用于大规模航空交通故障、恶劣天气、罢工或机场恐吓等。


加尔诺表示,乘客权利法案将分阶段实施,由于涉及班机延误和取消的赔偿安排较为複杂,航空公司表示难以赶及7月中的期限,因此押后到12月15日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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