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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立法规范外卖场所登记制度 保障食品安全!

浏览次数:8461 发布时间:2021-08-23
澳门特区行政会20日公布,已完成讨论《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行政法规草案,将于2021年11月15日起生效。
澳门立法规范外卖场所登记制度 保障食品安全!

澳门特区行政会20日公布,已完成讨论《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行政法规草案,将于2021年11月15日起生效。

 

  行政会发言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特区政府希望通过制定该行政法规,为未纳入准照规范的经营外卖食品活动的场所设立登记制度,以强化对源头生产和食品处理环节的管控,保障食品安全。

 

  张永春介绍,该行政法规将监管经营外卖食品活动的场所,但按现行法例须领有准照或许可的食品业场所、公共街市摊位或由市政署管理的售卖亭、茶座及小食店,以及临时性展销食品的场所或摊位除外。

 

该行政法规规定,经营外卖食品活动的场所不得设于现场环境与经营有关活动明显不相符的不动产。此外,场所仅在获发登记证明后方可对外开放,经营者须将登记证明张贴于场所显眼处,在互联网或手机应用程序的宣传亦须显示有关登记资料,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张永春称,法例规定外卖店一定要有实体店,没有在当局登记的外卖店,不能在网络外卖平台作登记。

 

  另外,该行政法规还就登记制度订定有关行政处罚,违法者可被罚款5000至35000澳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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