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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猪仔感染蓝耳病流入哈尔滨,官方回应好像是从内蒙古输入!

浏览次数:111014 发布时间:2020-11-09
青冈猪仔感染蓝耳病流入哈尔滨,官方回应好像是从内蒙古输入!

近日,本网收到养猪户苏女士的投诉。称她在青冈县买了62头猪仔。苏女士于2020年10月1日下午两点在绥化市青冈县民政乡司法所向东50米处的一所标题为“科学养猪,生态养猪”的养殖场,购买了62头猪仔,以每头1200块钱的价格成交,总价为74300元整。回家后发视猪仔出现病状,体现为打蔫,不吃食,拉绿稀。据苏女士介绍,成交当天没有看清楚有病猪,是因为两个工人不容苏女士去看,一个劲的往车上装,导致没有看清猪有病。成交当天养殖场以节日休息为由没有出示“生猪健康检疫报告”,并承诺以邮寄的形式送达。


病猪发现后苏女士及时联系养殖场老板,养殖场老板知道自己猪有问题,便把一只猪款1200退还给苏女士,待苏女士发现第二只重病猪与他联系沟通时,养殖场老板大发雷霆,称买猪时你干啥了?随后将苏女士微信拉黑,电话关机。没有办法苏女士只能选择报案和送检。



2020年10月22日经黑龙江省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检测。确诊为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病毒核酸阳性,俗称蓝耳病。蓝耳病本病曾称为“神秘猪病”、“新猪病”、“猪流行性流产和呼吸综合征”、“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蓝耳病”、“猪瘟疫”等,我国将其列为二类传染病。猪蓝耳病接触传染性很高,它有地方流行性特性。猪蓝耳病毒只会感染猪,其它动物不会感染,各种日龄、品种的猪都可以感染此病毒,其中日龄在1月以内的仔猪和妊娠母猪是最易感猪群。


 

2020年10月6日艻女士向青冈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王姓主任举报,说明情况后,王主任说:“出现猪疫情问題归执法大队处理。不归青冈畜牧兽医局管。后经调查当事人所说猪场没有在畜牧兽医局登记,没有登记就不在畜牧兽医局管辖范围。苏女士随后又拨通了青冈县畜牧兽医局执法大队韩超的手机。得到的答复是:让买猪户去到省里检验。检验结果出来后,由畜牧兽医局移交给执法大队方可进行处理。并告诉苏女士通常畜牧兽医局作为全县生猪监管单位,待发现违法问题时,移交给执法大队才能进行处理。平时执法大队不参与监管,当问到出现猪疫情时,谁来负责监管。韩超队长说那是畜牧兽医局的事。苏女士不禁要问黑猪场谁来监管?青冈县出现猪疫情,职能部门居然没有人处理。黑猪场难道有合法的外衣吗?黑猪厂难道不在监管范围内吗?青冈县这样的黑猪场到底有多少?食品安全既是国家安全。职能部门为什么置百姓食品安全余不顾?这个黑猪场为什么成为监管空白?为什么一提黑猪场,畜牧兽医局、执法大队都知道。就是无人管无人查?与其说等待检测报告,还不如说纵容疫情发展。苏女士认为猪场严重涉嫌: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之规定。出售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猪仔,并故意带病销售,明知是传染病还有意四处传播。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无照非法经营罪,出售病毒害猪仔属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就可以刑事追责。猪仔已经死了十三头。其他猪仔也在病痛中。如此后果还唤醒不了职能部门的正确执法吗?相互推诿只能导致猪疫情的蔓延与恶化!希望青冈县有关职能部门重视此事。不要让猪病毒四处传播、堵住源头、切断病根。让食品安全真正落实到实处!


截止发稿日,青冈宣传部回应青冈畜牧周经近调没有发现疫情猪,养猪户好像从内蒙古购买,养猪场已被青冈执法大队上限罚款。苏女士対这个结果不满意,她认为青冈农村农业局执法大队是在推卸责任,如果不是青冈本土出现的问题猪,那么作为日常监管单位青冈畜牧局是怎么让问题猪流入青冈的?按照畜牧防疫法规定,生猪流通交易必须有检验检疫证明并符有猪户口,包括曾打什么疫苗都必须名示。而问题猪途经黑龙江进入青冈一路通畅,职能部门失职导致我买到问题猪。按法律角度讲职能部门监管不利是导致我损失的重要原因。青冈纪检监察部门难道不追责吗?什么时候能查出病源的根,给我一个交待。青冈执法大队是否发协査通告?是否公示?是否让问题猪不在毒害人民群众利益?


面对问題猪怎么到的青冈,青冈是如何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在受伤害!本网将继续关注连续报道。


本网首席记者综合报道王绘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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