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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孙氏三兄弟,霸占土地二十载,非法获利上亿元,谁是幕后保护伞

浏览次数:339781 发布时间:2020-07-13

               本网首席记者——王绘沣                    习近平总书记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镇毒树毁林事件手段之惨忍,情节之严重,影响之恶劣,引发全社会的强烈反响及广泛关注。引起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乐东检查院已正式对涉案人员林某春,李某汉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的审理中。但三亚广播电视台退休干部李陈国向本网透露,被毒树毁林的地块在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东金邦椰林公司)的承包地范围里,但那是乐东县莺歌海镇莺一社区的海防公益林,乐东金邦椰林公司擅自将该公益海防林椰林承包给林某春的公司。海防林是国家有法律保护的公益林,从乐东金邦椰林公司与林某春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看,他们是假合作真合谋,乐东金邦椰林公司与林某春公司存在合谋毒树毁林嫌疑。在这之前的20191011月,乐东金邦椰林公司已经将自己种植用来掩人耳目、施行骗术的三百多亩椰子林全部砍毁,违法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种植哈密瓜基地的耕地,所以,乐东金邦椰林公司及其孙虎、孙可、孙行兄弟是毁林惯犯。可是,孙虎、孙可、孙虎兄弟及其公司毁林犯罪一直没有得到追究和惩处,毒树毁林事件至今已经有两个多月,孙虎、孙可、孙行兄弟及其公司也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治,逍遥法外。

        早在2019430日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南春姑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合作终止为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高效套种种子选育示范基地,双方约定收益同享。毒树事件后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把责任全部推给海南春姑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长达一年来的合作春姑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做违法犯罪事实海南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难逃其咎,合伙共同开发是双方的责任,而不应出事后只一方承担法律责任。而椰林公司没有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是共同犯罪,还是授意与纵容?相关政府林业监督部门坐视不理,也是导致该事件的重要因素。这种不作为渎职行为背后是否存在巨大的产业供应链?是否有巨大的利益输送?相关各部门集体无声,熟视无睹。毒树事件只是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做恶的冰山一角,三亚电视台退休干部列出七大罪状。揭发海南称霸一方的孙氏三兄弟。

提起海南孙氏三兄弟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听名字、就会让人不寒而栗。老大叫孙虎(孙崇格),其弟分别为孙可,孙行。三人并称海南王。在当地作恶多端。涉黑涉恶。违法经营,涉嫌诈骗,偷税漏税。骗取国家补助数额巨大。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严重危害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提及海南孙氏三兄弟,三亚居民李陈国向记者讲述事情还得追溯到1999年,当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种椰子、富民强省”的指示精神,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邦椰林)看到了商机,与乐东县莺歌海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政府将总面积5000亩地承包给金邦椰林。每年每亩租金十元人民币。还约定金邦椰林在获得承包土地后,土地只限种植椰林之用,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签订日期为1999922日。随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于1999125日。向金邦椰林颁发集体个人山林权属证书字0007085号土地证,面积为1800亩。又于20001220日同时向金邦椰林颁发集体个人山林权属证书字0007120号,面积为2000亩。和0007122号,面积为600亩。两本土地证,依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造林检查验收小班(地块)。两份调查表显示,日期19991024日。造林时间为1999915日。第二张表显示,日期为2000107日。造林时间为20008月。19991024日调查表显示,地块在莺一村水道口,而事实上水道口不属于莺一村而是莺二村(莺二社区)和新二村(社区),水道口从历史到现在没有种植过椰子树,乐东林业局又根据什么下发的土地证?2000107日调查表显示金邦椰林公司在莺歌海镇北种植椰子树2923亩,可是镇北自建村以来根本没有种植过椰子树?显然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公务人员张刚、符天拨、邢维奋。弄虚作假!公然造假!孙氏三兄弟利用两张造假“造林检查验收小班(地块)调查表”向乐东县政府申请办理林权证,林权证面积共计4400亩,树种为椰子。林权证上居然没有标明地界和四至?不难看出金邦椰林公司还没有与莺歌海政府签订合同时就已开始造林?两张调查表权属一栏分别标明土地性质为公司、个人、集体用地。既然是集体用地莺歌海政府无权向金邦椰林公司承包出租。   

 


 莺歌海政府与金邦椰林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日期为1999年922日。从1999915日开始造林到19991024日验收,在短短的39天内就种植了1850亩椰林并取得个人山林权属证。乐东林业局办理山林权证手续提速。是办事效率高?还是另有隐情?堪称史上最有效率的工程。乐东林业局领导为了政绩和利益显然是欺上瞒下,公开造假。    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又出现在海南省林业局。根据海南省林业局琼林函(1999)38号文件显示。关于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万亩椰林基地,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立项的批复。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你局报来关于申报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万亩椰林基地 1999年林业贴息贷款计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万亩椰林基地项目立项。此项目总投资1466万元。其中自筹资金466万元。申请贷款1000万元。1999年总投资1066万元,申请1999年林业贴息贷款300万元。批复日期为199938日。该立项批复显示,金邦椰林还没有获得土地承包合同,便以虚假方式骗取国家贴息贷款。 

 



更有甚者,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乐林(19993号文件。上报省林业局内容如下:为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营造百万亩椰林工程的号召,开发土地资源,改善乐东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乐东金邦椰林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在九所、黄流、莺歌海沿海林带,及荒坡地建设两万亩椰林基地。主种椰林和木麻黄。有利于改善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带动周边农民脱贫致富。基地项目总投资约1466万元人民币。进入生产期后,每年利润可达932万元。从项目背景、资源条件、拟建规模、效益分析等方面分析,该项目是切实可行的。经讨论同意该公司申请1999年林业贴息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建设两万亩椰林工程的项目上报。上报日期为199922日。该文件表明,金邦椰林公司在没有获得土地承包合同时,便已向政府请求贷款。完全是虚构事实,构成诈骗罪。

而乐东县林业局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亩椰林工程的号召,找了一个空壳公司,拿政府的专项贴息贷款及建造椰林补助,这是典型的欺诈工程。合伙串通一气套取国家产业政策和扶持资金,如果该工程真的顺利进行,造福一方百姓还有情可原。没想到骗地后金邦椰林公司暴露出他罪恶真实目的,占尽政府大便宜后把专项资金挪为他用,4400亩林权证除镇南2000亩承包土地上有一百多株椰子树外,镇北3000亩土地上没有一株椰子树,现土地均已改变使用性质用于种植哈密瓜。摇身一变金邦椰林公司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地主。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这类违法行为,一般采用责令拆除和并处罚款,构成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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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邦椰林公司自1999922日签订合同。至今20年。除去按合同约定免交五年租金。只交过一年承包土地租金。至今共欠租金75万元。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莺歌海镇政府作为发包方听之任之,让金邦椰林公司任意妄为。莺歌海镇政府是失职还是渎职?还是集体腐败?还是另有隐情?金邦椰林公司十元每亩承包土地,现以每亩13千元不等转租给当地百姓,获取每年一千万巨额收益。20年下来非法获利上亿元。从不向国家缴纳经营收益及个人所得税,损害国家利益,肥了个人腰包,苦了老百姓。莺歌海百姓真是叫苦不迭,想包地只能从二政府手中获取。这里包括当地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宅基地。都要通过金邦椰林公司的批准并收取七千到一万元的转让费才可拥有,面对金邦椰林公司种种霸权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当地百姓编了一个顺口溜,海南孙氏三兄弟,强占土地法难容。谁是幕后保护伞?百姓何时见天日?莺歌何时见光明?还我土地显公正。面对百姓诉求李陈国代表莺歌海镇莺一、莺二、莺三三个社区居委会及所有村民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海南孙氏三兄弟,有关部门能彻查此事,绝不姑息,打掉幕后保护伞。让莺歌海人民能早日走出阴霾,还莺歌海人民一片纯净的天空。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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