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香港> 正文

卖淫集团安排外地女来港到酒店交易每月营业额$20万13人被捕

浏览次数:4620 发布时间:2024-10-08
​警方联同入境处展开扫黄行动,破获一个卖淫集团。该集团在社交平台以性感照作招徕,并安排泰籍及内地女子持旅游证件入境,在北角一间酒店卖淫,每月营业额$20万。行动中,执法人员拘捕13名男女,其中一人为骨干成员。
卖淫集团安排外地女来港到酒店交易每月营业额$20万13人被捕

警方联同入境处展开扫黄行动,破获一个卖淫集团。该集团在社交平台以性感照作招徕,并安排泰籍及内地女子持旅游证件入境,在北角一间酒店卖淫,每月营业额$20万。行动中,执法人员拘捕13名男女,其中一人为骨干成员。

警方东区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督察吴敏芳称,警方留意到有卖淫集团在社交平台以女子的性感照片和片段作招徕,并安排泰国籍及内地女子于北角一间酒店提供性服务。经过情报分析及调查,得悉卖淫集团透过即时通讯软件群组,指示该些女子订购指定酒店,然后持旅游签证来港,再透过社交平台安排顾客到该些酒店与性工作者进行性交易。

集团骨干成员向性工作者提供日用品、一次性毛巾、避孕套及上门收取犯罪得益,并以分帐形式向性工作者收取佣金,每个月营业额约20万港元。

过去两日(10月7日及8日),东区警区反黑组联同入境处采取拘捕行动,以「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罪名拘捕1名34岁姓林本地男子,他是集团骨干成员。此外,在酒店内拘捕12名女子,包括2名泰籍及10名内地女子(24至44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全部被捕者现正被警方扣留调查,行动中检获与性工作有关的证物,包括避孕套、润滑剂、漱口水及一次性毛巾等。

吴续称,此卖淫集团营运约两个月,性工作者每次收取400元至1,200元不等,以三七或五五拆帐。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监禁10年。



关于新闻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